太阳神直销信息披露
太阳神直销员行为守则
发布时间:2014/10/27 10: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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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履行《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直销员的所有义务。
2 保证只在本人所隶属的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3 推销时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真实客观地反映产品的性能,不进行虚假宣传。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含有退货制度、联系电话及直销员本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4 推销产品的价格与服务网点提示的价格一致。
5 尊重消费者的选择,不强买强卖。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其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停止推销活动时,应当立即停止,并迅速离开消费者住所。
6 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直销员证》。
7 证件正面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准确、真实的。
8 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