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神直销信息披露
太阳神直销人员招募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10/27 10:58:03   浏览次数:36947
第一条  招募对象
1、满22周岁、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非全日制在校学生;
3、非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4、非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5、非中国境外人员;
6、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第二条  招募规定
1、各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人员销售报酬的广告;
2、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人员的条件。

第三条  招募机构
1、公司及各分支机构才可以招募直销人员;
2、公司及各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直销人员。

第四条  招募流程
1、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向社会发布招募直销人员的数量、条件及有关规定;
2、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向公司或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公司或分支机构对应募人员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审核;
4、公司或分支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应募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考试;
5、培训考试合格,公司或分支机构即与应募人员正式签订推销合同;
6、签订正式推销合同后,公司或分支机构即给直销人员颁发直销员证;
7、取得直销员证后,直销人员才能在约定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第五条  合同解除
1、直销人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
2、60日后,直销人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公司或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