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神直销信息披露
太阳神直销员协议(样本)
发布时间:2014/10/27 10:57:04   浏览次数:40326
太阳神直销员协议
甲   方: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姓名):                                      合同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以上内容请用中文正楷填写)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并有效存续的中国企业法人,乙方已参加甲方的有关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直销员,按甲方委托范围帮助甲方推销产品,为顾客提供服务。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续,有权签订本合同的法人组织。只有甲方及甲方依法设立的省级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
2.乙方保证其对太阳神产品有良好认识,并已年满22周岁,符合太阳神对直销员的资格要求;并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人员、现役军人、甲方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员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其他人员;同时,乙方应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且不属于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邪教和非法组织成员。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
3.乙方保证在从事直销活动中遵守《直销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4.乙方保证只在其所属的甲方各省级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二、期限
1.如乙方为新招募直销员,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合同期限自甲方向乙方颁发《直销员证》上注明的发证日期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所在月为第一个月)最后一日止。
2.如乙方为续约直销员,本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十二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所在月为第一个月)最后一日止。
三、乙方受托范围
    经甲方核准后,乙方可获委任成为太阳神直销员。乙方只在其所属的甲方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帮助甲方推广产品,乙方可获委任成为太阳神直销员。乙方不从甲方买断产品,只能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最终消费者。
2.按甲方直销产品上标明的价格推销产品,在取得顾客订单后,向顾客提供送货上门等售后服务。
四、乙方的报酬
1.乙方报酬按其直接推销产品的收入计算。
2.经甲方核准成为直销员后可以每月的销售额为基数,按甲方规定的比率(10%-30%)计算个人报酬。
五、乙方报酬的支付方法和税务责任
1.报酬按月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当月的报酬将在次月的第15天左右,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拨入乙方在公司登记的银行账户内(例如甲方应在2月10日左右将乙方1月份的报酬支付给乙方)。付账日期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对其指定账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报酬的税赋全部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发放报酬。
2.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修订《营业守则》(以下简称《营业守则》)。《营业守则》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监督乙方充分履行本合同和《营业守则》。
4.在本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保证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5.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的《营业守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或根据《营业守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告诫、暂停履行合同、缓发/扣除部分或全部报酬,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合同等。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的推销业绩未能达到甲方的要求,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52周内,累计销售额未达标,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7.甲方对乙方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乙方的直销行为与本企业无关的除外。
8.甲方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履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批准程序的前提下,可随时修改其产品价格、本合同条款及其它规章制度。对于此修改,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报酬。
2.亲自签署本合同并按合同、甲方的《营业守则》充分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接受甲方监督。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并执行甲方《营业守则》和有关的补充修订。
4.乙方不得诋毁甲方或甲方其他营销人员,不得扰乱甲方或甲方的其他营销人员的正常经营秩序,不得有以高于或低于甲方直销产品上标明的价格推销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5.自购买甲方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甲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甲方及其分支机构或其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换货和退货(有赠品的应同时退回赠品),甲方及其分支机构或其所在地的服务网点自乙方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天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如乙方购买的产品为甲方推广活动产品,在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及其分支机构或其所在地的服务网点不予换货或退货。
七、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延续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可随时解除本合同;60日后,乙方欲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上述两种情况下,乙方均仍应与甲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报酬的,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结算合同期内已产生的报酬。
3.乙方不能充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甲方《营业守则》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与乙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与甲方续约的,应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续约申请,否则须自行承担可能不能续约或不能按时续约的后果。甲方对是否接受乙方续约申请保留最终审核权。
2.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的,乙方的直销员证自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自动失效,并不得再以甲方直销员的身份销售直销产品。乙方未遵循前述规定的,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免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并对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的索赔、甲方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仲裁费等。
八、其它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乙方仅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报酬,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签约时乙方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及甲方各项相关企业资料且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3.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及国家政策的要求对本合同及《营业守则》做出相应的调整,并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该调整;否则,本合同将自乙方就甲方的上述调整提出书面异议时自 动终止。
4.乙方允许甲方在各类企业资料(包括文字或音像资料)中长期使用乙方的肖像等图文资料,而无须另行协商和付费。
九、纠纷的解决和法律适用
    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提示与合同的生效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备忘
    如乙方为新招募直销员,则除签署本合同外,须同时填写《太阳神直销员申请书》。
 
 

甲    方: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签署: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署前请再次确认所有填写资料的真实性。)